资格取免时间线
一叶落而知秋,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财会行业中人赖以为生的三大职业资格在2014遭遇流年。
3月1日,随着新《公司法》规定的生效,新注册企业取消验资登记。除此之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自此,企业年检审计不再具有强制性,原本占据注册会计师业务相当比重的企业年检审计、验资业务市场大幅缩水。
如果说注会被砍掉的只是部分法定业务的市场版图,未伤及筋骨,那么注税和注评则是专业招牌都遭遇了釜底抽薪的挑战。它们所面临的,是一场生存危机。
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发布取消包括注册税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内的多项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消息甫一发布,立即引发热议。在惊慌中落定后,行业各方稳住阵脚,纷纷发布对国务院发文中“取消”的解读,称这一用词的内涵是取消“准入资格的身份”而并非取消该“资格”。
但8月5日,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发布的《关于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延期举行的通知》则让报考和拥有注评资格的人更加不安。通知称:根据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将进行改革,原定2014年9月6日-7日举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将延期举行。
果然,在一周后的8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在取消的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中,注册税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赫然在列。
8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发文明确指出: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其中指出,对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为了做好注税和注评资格的政策衔接和过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9月和10月两次发文,公示了过渡期的资格评价,确认了原有持证和现有考证人员的相关权益。9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涉及注册税务师的有关事宜主要包括: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10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文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推迟至2015年上半年。为做好政策衔接和过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就有关具体事宜发布通知,核心内容包括:将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已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2014年度全国统一考试日期推迟至2015年上半年,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凡已报名参加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考试。2014年以前参加考试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决定中与财会行业相关的为以下几类,其中,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第三批将再取消的6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前尚未公布正式版的完整名单。但可以想见,今年的确是中国的财会类职业资格凋零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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